工程担保:解决工程款拖欠的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4-12-25
核心提示:工程款的拖欠对于任何施工企业都是致命的打击,然【rán】而工程担保作为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得到了业内【nèi】的广泛推崇。
案例简介
2003年5月福州某建筑企业承包某房地产公司所开发商业大厦的消防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多次拖欠建筑企业工程进度款。为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在【zài】政府部门协调下,建筑企业同意房地产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但工程竣工验收1年多,房地产公司不仅未如约支付工程款,公司法【fǎ】定代表人更是不知去向。建【jiàn】筑企业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公司未出庭应诉,最终法院判决建筑企业胜诉。整个诉讼程序耗去建【jiàn】筑企业将近一年时间。当建筑企业依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被告知由于该房地产公司负债累累,其他债权人已经向法院申请查封其财产,建筑企业现在只能申请参加分配,与所有债权人平分房地产公司财产。至于何时分配则需等待房地产公司财产拍卖的结果。至今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仍未得到清【qīng】偿。
应对措施
上述案例是【shì】建筑行业工程款被严重拖欠的一个真实写照,依照正常司法程序追讨工程款,建筑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结果却仍只是一个未知【zhī】之数。因此如何解决工程款清欠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由【yóu】于拖欠工程款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造成的,司法裁判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自然无法妥善解决拖欠问题,即使【shǐ】能够解决其成本也是巨大的。
为从源头上解决工程款拖【tuō】欠问题,近年来建设主管部门大力推广工程担保这一新生事物,并在深圳、厦门等城市试点。尽管工程担保将有助于建筑企业解决拖欠问题,但许多建筑企业对此却知之甚少。工程担保是【shì】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tí】供的,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由专业化担保公司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达成施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向另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担保。目前【qián】,我国在工程领域中有业主支付担【dān】保、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总承包商付款担保等类别。
工程担保意义所在
解决工程款拖欠。专业化担保公司以自身的信用为社会提供工程保证担保产品,其信用来自于自身的资产能力和专业化的知识、经验以及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和措施。而工程担【dān】保主要提供支付担保。若担保公司愿意为业主提供工程担保,则说明该工程建设资金有足够的保障,否则担保机构就要承担风险;其次,一旦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承包人可【kě】以不用如上述【shù】案例一般经过繁琐的司法程序向业主追讨工程款,直接从担保机构拿到工程款。
有利于建筑企业资金周转。建筑企业一般同【tóng】时承包多项工程,由于建筑工程资金投入大,因此建筑企业一般承受较大的资金压力。推行工程担保则可以缓解建筑企业资金困境。建筑企业可凭借自身良好信用请求担保公司【sī】向发包人提供保函,以代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保证金的现金支出,从【cóng】而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
促进良性竞争。目前建筑市场总体是僧多粥少,因此建筑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现【xiàn】象,许多建筑企业为获得生存,不惜【xī】采取低价策略参与工程投标,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推行工程担保,有实力、信用好的建筑企业容易取【qǔ】得担保机构【gòu】的担保,而资金薄弱、经营管理能力不强或诚信记录有瑕疵的企业不容易或不能获得担保机构的担保,从而无法承接工程项目,被迫退出建筑市场。由此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竞争。
工程担保机制设计是通过信用约束机制使各方都能切实履行合同。作为担保机构为维护自身的经【jīng】济利益,在提供工程担保时【shí】,必然落实对投保人能够发生有效作用的风险控制措施,在提供担保后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建设和施工单位信用记录越好,担保公司则更愿意为其提供工程担保,所收取担保费用也会相应降低,因此为降低工程担保的成本,建设和施工单位会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信用;工程担保作为承包工程前提条件,被保证人发生违约后,为了避免合同另一方向担保机构索赔【péi】而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往往会主动赔偿对方损失。工程担【dān】保【bǎo】制度使得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更加注重维护自身信用,信用记【jì】录不良的企业将寸步难行甚至被逐出建筑市场,由此推动建筑市场健康【kāng】、良性的发展。